今年以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强化措施,完善规范资金拨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呈现大幅度增长。1-8月份,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达到22.36亿元,占资金支付总额的72.09%,远远高于去年同期32%的比例。资金“直达”最终用款人,减少了流转中间环节,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明确划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资金直接支付范围,规定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能够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项目支出、非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必须采用直接支付。国库支付中心表示,明年将进一步加强直接支付的审核,自收自支单位工资支出将直接支付到工资代理银行,同时加强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单笔20万以上的项目支出的审核。
国库支付中心还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属现金适用范围和超过结算起点的要采用转账结算,日常公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严谨预算单位对授权支付额度一次性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