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被扣押的轿车,竟让“老江湖”栽在了一个“90后”小骗子手中。9月25日,宜秀区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袁某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违法所得9957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2010年9月,刘某因涉嫌诈骗被羁押在安庆市第一看守所,当时他正在为自己的判决结果发愁。原来刘某有一辆涉案轿车在扣押机关,法院没有对这辆轿车判处没收,于是刘某就想将这辆轿车搞回来。在刘某被羁押期间,袁某由于盗窃罪被关押在同一看守所等候审判,也是在这期间,他得知了刘某的难处,一个骗局在他心中酿成了。
在和刘某熟悉以后,袁某谎称自己认识人,能够帮助刘某把涉案小轿车弄出来。刘某有些动心,就将自己妻子和亲戚的手机号码留给了袁某,让他和自己的家人联系。没多久袁某被判处缓刑,从看守所里出来了。随后,袁某联系到刘某的家人,谎称自己受到刘某的委托,要将刘某的涉案轿车搞出来。为了赢得刘某家人的信任,他还伪造了一封书信,说是刘某写的。
刘某的家人很快就相信了他,于是袁某先后数次以找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又说需要交纳停车费和提车费等等,向刘某的家人索要钱财,总计从刘某家人处骗取9957元。被害人在发现被骗事实后立刻向派出所报案。
袁某在审讯期间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只承认打了收条的3357元。9月25日,宜秀区法院在开庭时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99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而刘某一直关心的涉案小轿车也在检查机关的控诉下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