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干胶将车牌号码的末位数字“6”变成了“2”,10月24日,这位驾驶员被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证也被暂扣。
当日上午10时许,一位驾驶员来到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执法室处理违法行为。经查,该车号为皖HD6**6的轿车于5月4日在沪渝高速497公里处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
经过询问,该驾驶员姓余,安庆市人,轿车是其公司的,为了赶时间,又怕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就用不干胶及时贴将数字“2”贴在后车牌的末位数字“6”上,使该车原号牌变身成了“皖HD6**2”,从而逃避电子眼的拍摄。民警随后调取了监控图片,在确凿证据面前,该驾驶员余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