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是带儿子出来玩耍,看见和儿子一起玩的小朋友佩戴金吊坠(价值2522元),顿起贪念伸出贼手,将金挂坠偷归己有,案发后难逃法律惩处。
今年7月份的一天,桐城籍80后母亲李某带着自己的儿子到一家茶餐厅里的儿童游乐场玩耍,儿子玩的很开心。无意间,李某看到和儿子一起玩的小朋友唐某脖子上戴有一个黄金的生肖牛吊坠,一时起了贪心。趁唐某母亲不在身边看护之机,拿起游乐场里的一个指甲钳,将唐某吊坠的红色丝线剪断,并将吊坠藏在了游乐场“蹦蹦床”入口处的布垫下面。晚上八点左右,李某环顾四周没有人,遂将吊坠拿回了家。唐某母亲没有找到吊坠就报了警,李某害怕被查出来,左思右想,第二天将金吊坠送还给了唐某的母亲。
鉴于李某自愿认罪,且主动归还了所盗财物,日前,桐城法院以盗窃罪从轻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