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特大跨省贩毒案宣判
两主犯被判无期
本报讯 12月23日,我市中级法院在怀宁县法院对我市一起特大跨省贩毒案公开宣判。涉案的张国庆、刘百翔两名主犯被判无期。该案是近年来怀宁县警方侦破的最大的一起贩毒案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庆、刘百翔、万胜平、沈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运输、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林菀、郭高等十二人明知是毒品,非法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举等七人,明知他人吸食毒品,并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具体情节综合量刑,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国庆、刘百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沈燕、杨林菀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郭高有期徒刑十一年、万胜平有期徒刑八年、方林珠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到一年不等的刑期。(记者 查予然 通讯员 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