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是农历腊月廿四,安庆人有在这一天过小年的习俗。对于包括何阿姨在内的18名打工者来说,这一天尤其值得高兴。因为在迎江区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他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共计18.959万元的劳动报酬。
当日上午,迎江区人民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简短的工资发放会议。当何阿姨拿到2.8万余元欠薪时,非常激动:“没想到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在过年之前拿到了钱,这下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过春节了!”
原来,包括何阿姨在内的18人曾在我市某私营服务企业打工。2011年7月份,该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将他们辞退,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未提前30日通知。18名打工者随后申请劳动仲裁。安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查作出裁决,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8名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社会保险费等。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向迎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为确保打工人员在春节前足额领到欠薪,迎江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7日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执行局立即启动了“绿色通道”,并迅速成立专案组。专案组人员随即地毯式地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展开全面调查。同时,根据被执行人的独资企业性质,依法追加该企业业主为被执行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专案组充分掌握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财产证据。在对其做了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使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