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2年2月1日政协第十三届安庆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安庆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1月30日至2月1日在安庆举行。
会议审议并同意鲁德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安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同意光嘉元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安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圆满完成了人事事项。委员列席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肖超英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报告表示赞同并给予高度评价;听取并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了其他有关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2011年是我市谋求“十二五”新跨越的开局之年,也是致力调整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一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握机遇,齐心协力,有效克服国际经济环境和自然灾害不利影响,圆满地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市继续保持了发展速度较快、经济结构趋好、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态势,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安庆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和带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强调,2012年,我们将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好各项工作,对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对政协委员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多谋发展之计,多献务实之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优势,积极协调关系、团结各界、凝聚人心,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建设实力安庆、活力安庆、文化安庆、和谐安庆,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新闻
- 杨积满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2-2 18:55:45)
- 黄菊旺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2-2 18:55:32)
- 康正和参加迎江区代表团审议(2012-2-2 18:55:15)
- 陶方启参加宜秀区代表团审议(2012-2-2 18:54:57)
-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2012-2-2 18:54:39)
- 安庆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胜利闭幕(2012-2-2 18:54:24)
- 肖超英市长《政府工作报告》(摘编)(2012-2-1 18:26:33)
- 望江县代表团代表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2012-2-1 18:26:08)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收到提案403件(2012-2-1 18:25:55)
- 政协委员发言摘登(2012-2-1 18: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