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11年,我市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有显著提升,主要反映在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直接税收入增长迅速,占地方税收比重已经超过一半。
安庆市地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9.11亿元,同比增长44.8%,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22.8%;财产行为税共11.41亿元,增长27.7%,占比为28.4%;三税合计占税收比重51.2%,比2010年提高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货物劳务税,也就是间接税为主体的单一税制,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占比较高。从税收原理上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些间接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比较弱,而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等直接税能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由于间接税比重过高,中低收入阶层实际上已成为对公共税收作出最多贡献的群体。近年来,不少财税专家呼吁,应降低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市直接税收入的迅速增长,对于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