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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个月 垃圾仍未清理


       新闻曝光:《单位迁新址 宿舍楼大院公厕卫生无人过问》
       新闻内容:2011年12月15日,家住市黄土坑东路28号的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原宜秀区农委宿舍楼大院内的一处公共厕所由于长期无人清理,给小区的居民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接到投诉后,记者先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辖区晶海社居委。但是社居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却以“没有移交”、“垃圾费已经转交给农委”为由建议记者联系宜秀区农委。而宜秀区农委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向有关领导反映之后给予答复。
       2月18日,投诉人王先生再次向记者反映称,自本报去年12月15日刊登了《单位迁新址 宿舍楼大院公厕卫生无人过问》一文后,这处公厕附近的卫生至今仍无人问津。
       就此问题,记者再次采访了宜秀区农委。一位吕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宜秀区农委原址黄土坑东路28号大院是80年代时宜秀区用来安置郊区部分职工的宿舍房,并非是宜秀区农委宿舍。“宜秀区农委在未迁址之前一直有一位清洁工以自收自支的方式负责此处的垃圾清运工作,除此之外,我们每年也支付给其一定的清运费。但是,自我们搬到北部新城之后,就没有再缴纳费用了。”
       该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我们也曾试图将相关事务移交到当地社居委,但是因为资金没有协调好,所以一直搁置了下来。但是,居民们在水费里缴纳的垃圾费一直是由社居委领取的,我们却是分文未收。所以,对于大院内的卫生清理工作我们也很难进行。”
  对于这一结果,现仍在大院内居住的居民们纷纷表示了不满。“我们每个月都交了垃圾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的清理垃圾,还小区居民们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居民李先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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