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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腿因公致残申报工伤为何不实事求是?

        近日,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村民刘女士来电:我父亲去年在单位上班时,不慎从高处掉下受伤,昏迷不醒。后在医院的抢救下,父亲的性命虽然保住了,可其两条腿膝下残缺。前不久,父亲所在的单位为其申报工伤等级时,只报了一条腿残缺。
       刘女士告诉记者说,她对用工单位为其父亲申报工伤等级时,只在申请表上填写了一条腿膝下残缺表示不满,对此,她想咨询一下,其父亲所在单位如此做法,是否会影响到她的父亲工伤待遇?她的父亲个人能否申报工伤等级?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如何申报?
       2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该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用工单位在为本单位员工申报工伤等级时,应该按照伤者病例上的病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刘女士的父亲在上班期间发生的工伤,造成两条腿膝下残缺,如果医院病历上书写是两条腿膝下残缺,申报单位就必须以伤者两条腿膝下残缺为事实基础,申报工伤等级。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根据刘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其工伤级别应该在四级以上。如果刘女士认为单位在为其父亲申报工伤等级时存在不公平不合法行为,伤者可以自行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不过,这样做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伤者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相互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裁定其与该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另外,这位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个人申报工伤等级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具体情况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咨询。“如果单位对伤者评定的工伤等级持疑问,或者觉得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可以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议,或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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