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的临近,消费维权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迎江区工商分局人民路工商所处于城区商业最繁华地段,消费投诉也最为集中。该所年均受理、处理消费投诉量在200起以上,仅去年就达226起。在“3·15”到来前夕,该所工商人员举例就近期呈现出新特点的两类消费投诉进行了提示。
店员动手脚
店主无奈“假一赔十”
2011年8月16日,市民朱先生在孝肃路一家商店以每瓶748元的价格购买了3瓶五粮液酒,并索要了票据,酒瓶包装上贴有“假一罚十”字样。当晚,朱先生与朋友饮酒,当喝完一瓶酒、第二瓶喝了一两多时,感觉酒是假酒,遂停止饮用,并于次日与商家交涉。
“我从来不卖假酒!”店主表示。交涉未果后,朱先生向人民路工商所投诉。其间,商店老板进行了自查,发现一店员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中的五粮液酒摆在店内出售。事情暴露后,该店员不知所踪。
为慎重起见,工商人员联系酒厂工作人员鉴别。经鉴定,朱先生没喝完的那瓶酒系假酒,而剩下的一瓶酒是真品。因一瓶酒已被喝掉,且消费者未提供酒瓶,无法鉴定真伪。店主随后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赔付了7480元。
针对此案例,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索要票据,并注意保留证物以备维权;另外,商家在日常经营中也要加强内部管理。
预付电器购物款
送货总延迟
2011年11月18日,张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商家口头承诺一周内送货上门,但时间过去了近1个月,张先生仍未收到产品,遂向人民路工商所进行投诉。经调解,商家予以退款。2011年12月17日,王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后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据了解,让消费者先行预付,然后承诺一周内送货,是近年来一些家电商家所采取的一种新的销售策略,一般商家店内只有样机。对于送货延迟的投诉,该工商所去年受理了多起。对此,工商人员在约谈商家履行承诺的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商品应当索要票据,并在票据背面或书面协议上注明送货期限,以及明确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