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长江安庆水域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已启动。4月16日至7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检查对象为内河船舶、航行长江干线的中国籍5000总吨及以下海船、发生事故或举报配员问题的其他船舶。
期间,海事部门主要在进出港签证办理、船舶安检、巡航检查和事故调查等各环节采取船舶到港检查、突击检查、日常巡查、巡航检查和拦截检查等方式,着重检查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符合情况,同时对船舶进出港手续代办秩序混乱情况进行整顿。检查中,砂石运输船舶、“四客一危”船舶检查率为100%;其他类型的船舶抽查率应不低于适检船舶进出港总量的30%。
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船舶存在配员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将实施进一步的安全检查,并采取滞留(禁止离港)的强制措施;存在租借、伪造船员适任证书、人证不符、船长发生变动未重新办理船舶签证以及虚假代理骗取船舶签证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长航公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