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4月27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旅游时应理性消费,避免落入商家消费陷阱。
市民在购买食品时,要查看质量安全标志,选购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齐全、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要购买来路不明或者不新鲜的食品。要理性消费,莫贪图“便宜”;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购商品,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降价促销、直销价、惊爆价”等消费宣传要理性对待,认真辨别,避免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详细看清旅行社的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住宿、景点、餐食、交通工具、行程安排及需要另行付费的项目和价格,对有异议的条款要提出修改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旅游中,要警惕购物陷阱,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
此外,消费者应理性维权勿扩大损失。在购物、旅游时若遇消费纠纷,可与经营者或旅行社积极协商解决,不宜采取过激行动,应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12315、旅游监管部门申诉,并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