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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确定

2012-4-29 18:17:45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我市今年市区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标准日前确定,全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8300元。市民政局要求,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八一”建军节期间统一落实兑现。
        同时,享受优待政策的还有重点优抚对象,是指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属”和在乡复员军人,按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50%发给,全年4150元;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部分参战部队退役人员、涉核和其他涉核人员“两参”退役人员,按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35%发放,全年2900元。
       本次发放优待面为,义务兵家庭、在乡复员军人实行普遍优待;“三属”优待面不低于50%;残疾军人优待面不低于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两参”退役人员优待面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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