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止个人零星建房
6月1日起,我市不再受理和审批安庆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民个人新建房屋申请,禁止村(居)民个人零星建房。这是记者5月31日从市规划局获悉的。
为保证安庆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于2012年5月30日向各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个人零星建房的通知》。
通知规定要求,自2012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和审批安庆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民个人新建房屋申请,禁止村(居)民个人零星建房;村(居)民个人确需建设住房的,应根据镇、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相对集中、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对村(居)民个人建房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做好村(居)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群众服从规划管理的自觉性,及时制止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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