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价格宏观调控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2012年安庆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宜政办发[2012]13号),以确保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该通知,为稳价保障百姓民生,我市有关部门将做好十件事,包括:加强价格动态监测预警,实施价格动态分析,实时监测CPI变动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以发展设施蔬菜为重点,完成“菜篮子”民生工程任务。抓好生猪和蔬菜生产与流通。加大生猪和蔬菜以及水产品的组织调运工作,丰富群众“菜篮子”;进一步完善肉类、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适时向市场投放急需的储备商品,平抑市场物价;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供应链,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与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全面落实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与农业用水、用电实行同价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适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好对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政策,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异常波动,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和平价商店建设以及重要商品储备,确保所需专项资金的安排;认真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完善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强化价格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稳定价格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