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一名怀宁县小伙曹某,因受朋友邀约来安庆城区聚会,期间喝了四瓶啤酒;心存侥幸的曹某认为喝些啤酒还能驾车,当其坐进驾驶室准备发动车辆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予以制止。
当日23时许,市特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湖心南路一停车场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贵州牌照的银白色雪铁龙轿车;该车处于静止状态,但是车灯和驾驶座车门都是开着的,在驾驶位置上坐着一名男子。
民警见该车十分可疑,遂上前进行询问;刚走到车门处,就觉得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只见驾驶位置上的男子靠在车椅上,脚还在刹车油门处踩来踩去。民警问其是否需要帮助,该男子非常不满地拒绝了民警的询问,并说自己要开车回家;当民警询问他是否饮酒时,该男子支支吾吾,情绪较为激动。民警等该男子情绪稳定后,询问了其具体情况,该男子说其当晚喝了点啤酒,准备开车回家。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用该男子的手机找到其家属;在其家属到达现场后,民警得知这辆贵州牌照的轿车是该男子向安庆一家租赁公司租借的。民警将情况对其家属说明,并让其家属将该男子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