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自己无承做水利工程的资质,通过采取借用其他公司资质,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7月24日上午,安庆市宜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中煌总经理李刚行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徽中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刚因无承做水利工程的资质,通过采取借用其他公司资质等方式,在承做桐城市水利局相关工程过程中,为求得时任桐城市水利局局长程既武(已判刑)、副局长项建平(另案处理)、桐城市水利局境主庙水库管理处主任叶勇(另案处理)、安庆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唐乔生(另案处理)的关照,牟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上述人员贿送钱物及支付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597878.1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刚为牟取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