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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过度饮酒 有害健康

2012-7-31 16:35:4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近段时间,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寄到我市考生的手中,为了表达心中的喜悦,各种楼堂会所渐渐热闹起来。酒,作为中国传统聚会不可缺少的关键,自然也热销起来。各种宴会,觥筹交错,其中不乏未成年人裹挟其间。在某些发达国家,未成年人饮酒是被严格禁止的。酒精类饮料上也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劝说语或是警示语。那么,在我国,对于酒精类饮料包装有没有法律法规来节制呢?现状如何?
  早在2007年10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正式实施,《通则》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精浓度高于0.5度的酒精饮料,须在酒瓶包装上贴有“警示语”或者“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不适合18岁以下人士饮用”等。玻璃瓶包装的啤酒须标示“警示语”,如“请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如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正式实施已快满五年时间,通则到底实施得怎样?带着疑问,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大、中型超市。
  记者发现,在我市市场上销售的酒类包装上,一些酒类少见劝说语,即使印有劝说语,由于字号、位置等因素,劝说语也混杂在包装中,不易被注意到,而不像香烟的劝说语印在正面的醒目位置。大部分啤酒和葡萄酒酒瓶上都标示了“过量饮酒,有害健康”、“未成年人不宜饮酒”这样的“劝说语”。相比之下,白酒外包装上标示的执行情况较少。
  在湖心南路某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口子窖和迎驾贡酒上标示了“饮酒过量,有害健康”,从剑南春、古井、洋河大曲等中高档白酒到雷池大曲、泸州老窖、老村长等低档白酒包装上都没有劝说语。超市的酒类专柜导购员表示不清楚酒类包装是否要印有劝说语,也从来没有市民咨询过此事。
 “针对酒类劝说语以及警示语,市民也是各有看法。“以前只有香烟盒上有,现在要求酒类包装也印劝说语,不管怎么说是件好事,宣传的多了,总能起到一些警示作用。”市民胡忠稳说。而市民余泽君则认为:“在酒包装上印劝说语,我看没什么效果,大家也不怎么关注,而且真要喝酒,哪会因为这么一个标示就不喝呢?现在聚会请客可都是无酒不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香烟警示语作为国家强制性规定有所不同,《通则》对酒类企业印制此类警示劝说语仅做出了推荐性规定,企业自愿采用,所以未标示劝说语的酒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而不能强制下架。尽管标注相关警示语并非强制性,但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的酒类企业都应严格在酒瓶上标注警示语。目前,我市市场上,绝大部分白酒都是外地生产,本地生产酒类的企业相对较少,但对本地酒类生产企业,质监部门会引导其落实《通则》。
  记者感言虽然看法不一,但市民对酒类包装上标示劝说语大多持欢迎态度。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都表示,在烟、酒外包装上标示劝说语,对酒瘾和烟瘾较大的人可能起不了多大作用,但对青少年来说,却可以起到很好的劝诫效果,同时酒瓶上的劝说语也反映了一种企业人文关怀,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希望酒类生产企业能够像香烟一样在外包装上醒目位置标示出劝说语。

[责任编辑:张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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