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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将每月5日定为城区文明创建宣传日

为巩固安徽省级文明城市成果,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增强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扩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安庆市文明委决定,从八月份开始,在安庆城区将每月5日作为文明创建宣传日,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日活动。
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日活动,是安庆市文明创建的一项工作创新。由各区文明办组织人员,统一时间内,在城区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设置数个文明创建宣传点,每个点安排若干个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势广泛开展宣传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和基本道德规范、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重大决定和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并接受市民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等投诉,解答市民咨询的文明创建方面的基本知识。对一般性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在尽短时间协调解决,给予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向群众印发《文明城市(县城)工作调查问卷》,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活动。
安庆市文明委要求各区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把这项活动开展好。要认真组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市民文明学校、社区道德评议台、道德讲堂为阵地,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日活动。要把宣传日活动与志愿服务、社区管理、为民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日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市文明办将把各地开展活动及问卷调查情况纳入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考核内容。
安庆广播电视台《安庆新闻》记者江汉、实习生常宁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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