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16时30分,在沪渝高速武汉方向658公里处,前方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的司机随手从车上扔出一个矿泉水瓶,而这一扔,不偏不斜,正好砸在后方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瞬间玻璃变成了“蜘蛛网”。
接到报警后,辖区安庆交警高速一大队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在事故现场了解到,何某驾驶一辆雪佛兰牌轿车行驶至沪渝高速武汉方向658公里处时,突然从前方一辆大货车里扔出一个矿泉水瓶,猛砸到何某车前挡风玻璃上,导致前挡风玻璃破损。何某随即追上去,要求大货车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货车司机拒不承认矿泉水瓶是从自己车上扔出的。何某无奈,只好报警。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大货车司机张某最终承认是自己随手把矿泉水瓶扔出车窗外的。民警批评了大货车司机的这种行为,并说明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大货车司机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向车外乱扔东西。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后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