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杨女士来电:在我市吕八街和孝肃路交叉口处,有一门面房。早在几年前,就有人在该门面房前非法搭建了一个面积较大的“门头”。如今的承租人在对门面房重新装潢时,再次对“门头”进行调整装潢,且在门面房前埋设了三根柱子。如此装潢,不仅影响市容,还有碍行人通行。请有关部门依法拆除这一违法建设。
接到杨女士反映后,8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吕八街和孝肃路交叉口处,看到有一家门面房正在重新装潢。该门面房的“门头”已超越旁边人行道有1米左右的距离,且门面房周围还埋设了三根柱子。附近商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些柱子是该门面房承租人找人埋设的,影响行人通行。
投诉人杨女士告诉记者说,承租人对门面房装修时,不仅没有将原先伸出的“门头”拆除,反而还将“门头”调整装潢,并在周围埋设了三根柱子。“他们这样做,未按规定做到门面招牌整齐划一,影响市容。”
对于杨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了市城管执法局四大队。该大队汪教导员告诉记者说,这个门面房的“门头”实际上已存在几年时间了,属于违法建设。现今,原承租人走了,新承租人又来了,门面房承租人现对“门头”进行调整装潢,在周边埋设柱子,这种做法显然违反了市容相关规定。
“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一般会在规模较大的整治行动时,才做处理。”汪教导员告诉记者说:“如果承租人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整装潢时,其必须先要向城管部门进行申请。之后,城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符合条件,城管部门才会给予批准;相反,承租人未向城管部门进行申请获批,就对门面房“门头”进行调整装潢,其行为就违反了市容有关规定,城管部门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依法拆除。
汪教导员说:“这家门面房坐落的位置在吕八街,其管辖部门属迎江区城管执法局,应由该部门进行监管。”
记者又来到了迎江区城管执法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他们从未收到过该门面房承租人申请“门头”调整装潢的信函。“根据杨女士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如果门面房承租人对“门头”进行重新调整装潢,必须要向迎江区城管部门进行申请,我们上门查看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批准。如果承租人在未得到批准情况下,擅自对这“门头”进行调整装潢,属违法建设。”
当日,迎江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办事处人员来到这一门面房前,会同孝肃路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调查处理此事。
图为违法搭建的“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