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安庆月山矿业公司职工王守富来电:我居住在安庆月山矿业公司(原安庆市月山铜矿)宿舍楼1栋501室。2009年12月,按房改政策,取得了自住房的房屋产权证。自去年以来,我发现原本就存安全隐患的房屋,屋面裂损得更加厉害了。我为此找到原房屋产权单位和怀宁县房改办,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遭到拒绝。
【投诉人】
10多年来,住房裂损愈发严重
王守富告诉记者说,他于1993年分得所在单位一套住房,住了10多年后,发现房屋墙体多处出现裂缝,屋面出现渗水现象。“因为所住的房屋为租住公房,我多次找矿有关部门要求对房屋进行修缮。”
“2006年6月,矿有关部门针对这种情况专门委托怀宁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我们宿舍楼进行了质量检查,对房屋的结构以及出现的裂缝给予了鉴定说明并下发了质量鉴定意见书。”王守富说:“由于纵墙局部出现水平裂缝和斜向裂缝,墙体局部错位造成屋面渗水,当时裂缝最宽处1mm。质量鉴定意见下发后,矿有关部门未对墙体出现的问题做安全技术处理,也未对屋面进行修缮。”
“2008年,根据房改政策,矿内职工的自住房按成本价进行购买。为此,我缴纳了两万余元购房款和一定比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于2009年12月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去年以来,我发现房屋大面积渗水,外墙和内墙裂缝随处可见,斜向裂缝长达3米之多,甚至贯穿整个墙体,裂缝最宽处约5mm。墙体严重错位,外墙砂浆抹面斜向裂缝清晰可见,已存危险点。”
【记者调查】
房屋裂损,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遭拒绝
王守富的住房是顶层。9月20日上午,记者看到王守富家三室一厅的房屋,每间房的墙体和墙顶都有粗细不一的裂缝。记者数了一下,总共有几十条(裂缝)。
在王守富提供的怀宁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06年6月22日对原安庆市月山铜矿宿舍楼的《质量鉴定意见》检查结论上看到:“水平裂缝是由于温度变形引起的,斜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屋面渗漏影响正常使用,建议业主组织修缮;该房屋危险等级为A级”等字样。
王守富告诉记者说,早在2006年6月,怀宁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这份质量鉴定意见书中已明确指出造成房屋裂缝的原因,并建议组织修缮,但原产权单位没有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处理,造成了现今房屋安全隐患的加剧。
“居住在这样的房屋中,一家人都感到很后怕,生怕发生意外。”王守富对记者说:“当时在购买自住房时,单位和个人都缴纳了一定数量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今房屋裂损愈发严重,欲申请动用这笔维修资金,对裂损房屋进行修缮,没有想到竟被怀宁县房改办拒绝了。”
【怀宁县房改办】
这笔钱用于整个县城的住房建设大配套上
记者来到了王守富所在的单位———安庆月山矿业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杨积群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公司当时共有400多套公有房对职工出售,总房款收到367万多元。其中,将总房款的20%交付给了怀宁县房改办,用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方当时也承诺,一旦职工的房改房有损坏,他们将拨款进行维修。”
“没有想到,对方并没有兑现。”杨积群说:“这次王守富家的房屋墙体发生渗漏,我们陪同王守富一起到怀宁县房改办,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遭到了拒绝。”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怀宁县房改办。一位姓刘的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们的确收取了原安庆市月山铜矿的20%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
至于为何拒绝王守富和安庆月山矿业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刘主任说:“在政策上,怀宁县与安庆市有所不同,我们已将这笔资金上缴到县财政,用于整个县城内的住房建设大配套上。”
“当初,原安庆市月山铜矿将公有房售卖给职工时,就很不妥,有些房屋的墙体出现开裂和渗漏现象。”刘主任还告诉记者说:“我们之所以同意他们售卖,是考虑到破产单位职工经济困难,都是廉价售卖。不是希望他们(职工)入住的,而是占用地皮,待以后拆迁时,能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
9月21日,安庆市房改办一位姓黄的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根据房改相关政策,危房是禁止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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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图为王守富家裂损的墙面
作者:杨宏伟 汪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