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招一服务员,没想到却引狼入室,该男子因经济窘迫,潜藏在三楼包厢内伺机盗窃。9月18日,犯罪嫌疑人在吧台内盗得一万余元现金后,为毁灭证据,竟然在店内纵火。
据了解,该青年男子名叫王某,今年20岁,在吴越街“泡泡鱼”火锅店工作。9月17日晚,王某下班后趁火锅店无人留意,潜入三楼包厢内躲藏。18日凌晨2时许,王某来到二楼吧台,从收银机内盗走一万余元营业款。为了毁灭证据,其在吧台内纵火后,才从该店后门逃离现场。
18日上午8时,火锅店业主杨某发现店内营业款被盗,还遭人纵火后,遂向警方报警。迎江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分析,警方认定内部人员作案可能性较大,他们迅速调取了店内监控录像。
经过工作人员辨认,作案人与火锅店近期招收的服务员王某十分相似,但王某已在案发后去向不明,迎江警方随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当天下午5时许,王某在集贤路一家宾馆出现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了赃款一万余元。
经过审讯,王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和纵火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作者:江梦恺 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