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3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道路交通、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
◎民族乡全部实现教育“两基”目标,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初等教育普及率达98%
记者日前从省民委获悉,我省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一年来,已落实各类帮扶项目126个,民族乡村直接得到各类资金扶持近9100万元。十年来,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民族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年来连续超过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社会民生事业稳步推进。
我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乡村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目标,制定实施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干部、人才三个专项规划,大力开展对口扶持民族乡村工作,将各种资源和各方力量,汇聚到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上来,实现了民族乡村发展的大跨越。
我省不断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2005年以来,省政府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扶贫资金、民族教育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少数民族较多的市、县均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和扶贫资金。
“十一五”期间,中央及省财政向民族乡村累计投入达7260万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53倍。全省民族乡村的道路交通“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文体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全省9个民族乡全部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教育“两基”目标,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初等教育普及率达98%,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我省坚持每4年举办一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连续6届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第八届、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省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在全国散杂居地区位居前列。(聂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