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拼车”,使原本只需十几分钟的车程,竟然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气愤之余,乘客拒付车费,出租车驾驶员与乘客当街发生纠纷。
10月7日上午10时许,特警人民路岗亭接到110指令:市立医院门口有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接警后,特警二大队民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经了解,当事人韦某,女,23岁,怀宁县人。上午从集贤北路乘坐李某的出租车到市立医院看望生病的姨妈。没想到,短短十几分钟车程,竟然花了一个多小时,原因并不是路上堵车,而是因为驾驶员李某在路上不停地搭载其他乘客在城里绕来绕去。
到站后,韦某十分生气。当驾驶员李某向她收取15元车费时,韦某拒付。驾驶员李某告诉民警,韦某此前在集贤北路上车时,车上还有一名乘客,如果不是因为“拼车”,韦某也没那么容易搭到车。经民警调停,双方达成协议,由韦某付给李某车费10元。
作者:陶炎 卢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