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为公司会员,消费可获全额返利,发展会员可获取相应计酬为诱饵,引诱人参加传销组织,涉案金额1310余万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12日,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8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在打工期间由传销人员介绍,认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利可图,决定到太湖推销这种模式;遂通过互联网“万家购物”网站,注册成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同年11月,章某某在太湖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太湖县百业日化用品店”,自任万家购物太湖市场经理。
2012年2月,章某某在太湖县广泛宣传成为“万家购物”会员,可享受全额返利待遇;会员自上而下分六个等级,各层级均以下线会员消费额及加盟商的营业额按相应的比例计酬。2012年2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章某某作为区域代理商,在太湖县共组织发展“万家购物”会员365人,其中金牌代理商级别会员5人,涉案金额1310余万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
作者: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