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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箱遭遇不分类尴尬

【核心提示】
  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方式为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处理不仅可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品,减少占地及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变废为宝。可是,我市城区街头和主干道两侧一些分类垃圾箱却有名无实,垃圾分类遭遇尴尬。对此,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
【记者调查】分类垃圾箱成摆设
  在我市城区街道和主干道两侧,摆放着一些分类垃圾箱,这些垃圾箱上分别标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字样。10月14日上午,记者从菱湖南路经过时,看到一名年轻的女子将自己未吃完的早点和白色塑料袋、豆浆杯等顺手扔进了路面上一标有“不可回收物”的垃圾箱里。记者问其是否知道垃圾可以分类?可她不屑一顾地答复:“(我)能把垃圾扔到垃圾箱里算不错了,谁还管分不分类啊!”
  差不多十分钟后,一位拾垃圾的老人从此经过,打开标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垃圾箱盖,从里面拾起了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没过多久,来了一名环卫工人,将这两个垃圾箱里的垃圾统统混装在一起运走。记者注意到,这些垃圾中有烟头、果皮和塑料袋、塑料瓶等,有的不是可回收物,有的则是可回收物。记者上前询问,这名环卫工人却说:“我们一直都是这样装运的。”
  “垃圾分类投放,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想过,平常觉得扔到垃圾箱里就行了,其它的还真没注意。”市民李先生说,即使想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具体哪些垃圾可回收,哪些垃圾不可回收,他也搞不清楚。
  普通市民不清楚垃圾分类的相关常识,那么环卫工人是否知晓这些常识呢?记者先后询问了多名环卫工人,他们均称不太清楚什么是垃圾分类。其中一名环卫工人则告诉记者说,平时在清理垃圾箱时,如果遇到塑料瓶子等能卖钱的东西,他们就会挑拣出来,单独存放,其它垃圾则混装在一起。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现象,在我市城区多条道路上均存在。对此,有关人士说,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使得城区主干道和街道两旁分类垃圾箱尴尬地成为摆设物。而许多本来应该标有“可收回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分类垃圾箱,却被有关单位统一标上“废弃物请入箱”的字样。
【政协委员】应加大垃圾分类管理力度
  对于垃圾分类遭遇尴尬的问题,政协委员唐美林在安庆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建议我市加大垃圾分类管理力度》的提案。
  唐美林认为,垃圾分类遭遇尴尬主要原因:一是生活垃圾分类涉及百姓千家万户,源头在居民。而我市居民小区和居民家庭、工作单位,尚未完全启动实施垃圾分类;二是街道和主干道以及公园、广场等设置的分类垃圾箱还较少,不适应行人和游人的投放需求;三是居民和行人对我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缺乏,不知如何去参与其中,不懂得怎样分类,导致人们不能自觉或主动介入垃圾分类。
  为此,唐美林建议:一要实施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单位、家庭、公园、广场等全面实施,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二要对垃圾分类箱和垃圾分类袋按不同字体和不同颜色设置和标识,让人一目了然;三要政府加大管理力度,媒体加大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对于政协委员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为培养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市环卫处在我市安装了一些分类垃圾箱,分装“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几年的实际情况表明,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尽管如此,他们还在继续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设红色、绿色、黑色和蓝色四种收集容器,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他们还健全机制,稳定队伍。现在环卫清扫主要是手工劳动,强度大,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都是高技术的,环卫队伍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科技水平,同时建立垃圾回收中心,形成全市性回收网络,将个体收购(废品)摊贩也纳入回收体系,统一管理。另外,他们还将提请政府部门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加大宣传实行垃圾分类的益处,增强广大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自觉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位于菱湖南路上的分类垃圾箱有名无实 作者:汪秀兵 黄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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