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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红木床 商家不给发票

10月18日,市民吴先生来电:10月13日,我在一家具店购买了一张1万多元的红木床,因店方一直没有提供发票,我便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后经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和协调,店方虽已答应退货,但一直不见动静。
  吴先生向记者介绍说,10月13日,他和妻子在南翔光彩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一家具店看中了一张红木床,当时谈好价格为1.64万元,并交了1000元的订金。店方第二天送货上门后,因没能提供发票,吴先生让搬运工带回1.27万元的货款,并表明余下的900元在店方提供发票后付清。
  吴先生说:“第三天(10月15日)我到该家具店去要发票,同时准备结清余款,可店方却说销售单就是发票。店方不但不提供发票,而且连红木床的产品合格证也不能提供,这让我无法接受。”吴先生告诉记者,没有发票的家具他不放心,于是就要求退货,但店方却不同意。为此,当天,他向大桥开发区工商分局反映了此事。后来,通过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和协调,该家具店老板终于答应退货。
  “但一直到现在,家具店还是没有安排人从我家搬回红木床。今天(10月18日)上午我打电话给家具店,他们却让我自己去找人搬运。红木床是店方派人送到我家的,退货原因也是因为店方没有发票所造成的,红木床理应由店方派人搬回。再说搬运红木床需要专业的搬运人员,可我到哪儿去找这样的搬运工呢?”吴先生告诉记者说,店方现在迟迟不安排人员搬回红木床,不知到底是何用意?
  10月18日上午,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大桥开发区工商分局。在该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家具店老板终于承诺,当天下午一定派人到吴先生家拖回家具,并将吴先生的货款全额退还。10月18日下午,记者从大桥开发区工商分局获悉,该家具店已于当天下午兑现了承诺。作者:余舫 汪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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