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来电: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届时机动车闯红灯一次扣6分,“严惩令”无疑有益于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与机动车闯红灯相比,我市电动车闯红灯,市民们想必都已是司空见惯了。那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该咋治呢?(《安庆晚报》10月25日)
仿佛一夜间,大街上小巷里,我们由自行车王国转身变成了电动车世界。电动车以其轻便、快捷、低成本等优势正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成为大多数普通百姓出行的代步工具。
不过,遗憾的是物质的进步并没有相应地带来人们交通意识的上升,相反由于市面上电动车数量的不断累积增加,诸如闯红灯之类的违章行为却有增无减。
电动车违章行驶在于它的非机动属性。为了道路的畅通和行驶安全,过去我们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了对机动车的管理与治理上,而有意无意间放松了对非机动车的上路行驶管理。这种一手硬一手软的管理方式,给某些非机动车主造成错觉———闯红灯等违章行驶不受罚。然而这终究只是幻觉,来自交警方面的消息是: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电动车闯红灯,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的处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扣留其非机动车。原来对非机动车闯红灯我们并不缺处罚条款,只要动起真格来,照样可以处罚的理直气壮。
非机动车闯红灯危及的不仅是个人的安全,给整个交通环境的治理也会带来种种负面的暗示与影响。客观上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是由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同构成的,如果我们对电动车等违章闯红灯仍给予其管理上的宽松,不仅是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不公平,而且还会进一步纵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章,加大道路安全行驶的治理成本。因此,综合考量交通安全与城市管理,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违章行为须严格按章处理,该处罚的当处罚,不留情,不护短。我们常说管理上台阶,对电动车等的严格依章管理有利于带动整个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
作者: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