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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高价购买关联方土地 涉嫌利益输送

四川长虹(600839.SH)10月30日公布向关联方购买土地的关联交易公告,然经记者查证,该地块最终交易单价不仅高于当时的拿地单价73.61%,且远高于近期成交的同一地区6宗国有土地单价,公司涉嫌通过此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至关联方。

 

四川长虹今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的关联交易公告》显示,公司拟购买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欣锐”)拥有的位于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内面积118.51亩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王家营118.51亩土地”),用于建设广元平板电视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公告同时显示,本次关联交易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5.04年,经四川华衡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地块评估单价为268元/平方米(17.87万元/亩),评估总价为2117.42万元,土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8月31日。四川长虹本次购买标的按评估值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2117.42万元。

 

为查证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记者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发现,2007年9月5日,长虹新锐购买了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区18.537公顷(折合278.055亩)的工业用地,成交价格为2862万元,折合10.2929万元/亩,也就是说,长虹欣锐将其中的118.51亩土地现在拿出来卖给四川长虹,最终交易单价将高于当时拿地单价73.61%,通过买卖118.51亩土地,长虹欣锐将得到897.96万元利润。

 

记者进一步查询四川省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信息发现,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9月3日,广元市国土资源局于挂牌出让了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这6宗土地用途皆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皆为50年,其中4宗土地位于广元经济开发区袁家坝办事处,与长虹欣锐仅隔嘉陵江相望,另外2宗位于广元经济开发区石龙办事处。可以说,袁家坝办事处的4宗土地与王家营118.51亩土地的情况基本类同,且使用年限较之约长5年。

 

然而,记者根据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披露的成交公示情况计算得知,袁家坝办事处的4宗土地成交均价位于8.464万元/亩-9.3483万元/亩之间,较王家营118.51亩土地的评估单价低一倍左右,其中最大的一块土地面积约143.64亩,成交价仅1234万元,比王家营118.51亩土地的评估价还少883.42万元。

 

即使是石龙办事处的两块土地,成交均价也分别为12.7097万元/亩和12.8427万元/亩,较王家营118.51亩土地的评估单价低40%左右,其中182.537亩的土地成交价才2320万元。也就是说,即使假设王家营118.51亩土地的单价为12.8427万元/亩,也比现在的最终交易价格少595.43万元。

 

据悉,长虹欣锐的控股股东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23.1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虹欣锐的法定代表人郑光清同时兼任四川长虹的副总经理、长虹集团董事。

 

记者电话联系了四川长虹董事会办公室,依工作人员要求发送采访问题至公司邮箱后,截止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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