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民张女士来电:去年,我为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并通过银行代扣代缴了医保费。今年,银行卡上的余额足够我丈夫缴纳今年的医保费,可有关部门却发来信息通知,称“余额不足”。我为此到银行查询,我丈夫的医保费确实没被划扣,230元的余额仍原封未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告诉记者说,她的丈夫近些年一直在外地打工,去年下半年,她在社区为丈夫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每年170元。张女士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去年她还为丈夫补缴了2008年至2010年的医保费,再加上去年的医保费,总共缴纳了4年的医保费,每年170元,合计680元。
“去年,我在银行一次性存入910元,扣掉去年应缴的680元,还剩下230元,这已足够缴纳我丈夫今年的医保费。”张女士说,前些日,她的手机上突然收到有关部门发来的一条提醒信息,称她丈夫代扣代缴医保费的银行卡上“余额不足”。
“银行卡不是还有230元吗?一年的医保费是170元,怎么会‘余额不足’呢?”张女士随即到银行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银行卡上余额仍为230元。
“既然银行卡上的钱够了,今年应缴的170元医保费为什么没被划扣呢?”对此疑问,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不清楚。随后,张女士向去年为其丈夫发放医保就诊证的龙狮桥乡劳动保障所反映了此事,但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10月25日,张女士来到龙狮桥乡劳动保障所,记者也陪同前往。针对张女士的反映,该所有关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询后表示,市地税部门发送的信息确实显示,张女士丈夫汪某某的银行代扣代缴帐户上“余额不足”。至于张女士丈夫医保费扣缴不成功的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说她也不知道,这只有去相关部门了解。
随后,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负责我市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的市地税局。该局基金(费)科有关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张女士,她丈夫医保费今年缴费之所以不成功,主要是因为社居委录入端出现错误,误将其去年缴纳医保费的合计数680元,仍当其今年的缴费标准,而实际其今年应缴的医保费为17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可将此问题向当地社居委或乡劳动保障所反映,把社居委录入端的缴费标准修改为170元,问题就可解决。
11月1日,张女士告诉记者说,龙狮桥乡劳动保障所有关工作人员已知道了问题的所在,工作人员已答应将其丈夫今年医保费的缴费标准在社居委录入端修改为170元。
作者:汪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