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商标战略,自11月12日起,2012年安庆市知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凡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划内的商标注册人,符合《安庆市知名商标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均可自愿依法申请认定安庆市知名商标;2008年认定的安庆市著名商标今年已经期满,企业需要进行再认定的,需重新申报认定。
申请认定市知名商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安庆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主体资格、商标权属、商标保护、企业发展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申请认定的商标如办理变更、续展、转让,必须提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
另外,对涉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及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知名商标申请,工商部门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企业在抽检、消费、环保、安全生产、媒体报道等方面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申报。企业申报属于再认定的,经济指标应逐年上升,产品质量优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对于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企业,将不予申报。
作者:戴勇 闫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