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市物价局根据市政府加大存量房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力度,对市区存量房交易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价格认定,积极协助市地税部门做好评税结果争议处理工作。
截至10月31日,共认定非住宅类房屋163例,认定计税价格12696.89万元,纳税人自行申报价格5580.24万元,认定价格是申报价格的218.82%,为地税部门增加税收901.65万元(其中营业税267.24万元、契税634.41万元),有效地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增加了财政收入。
作者:张建国 洪新 李大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