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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质疑鉴定结果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2012-11-28 17:32:15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11月2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医疗纠纷官司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位鉴定人员根据医院一方的申请,依法出庭接受了双方当事人的质询,这在我市法院中尚属首次。
  2010年11月,患者吴某因上消化道穿孔伴腹膜炎休克后入住枞阳某医院,该医院急诊行剖腹探查、十二指肠穿孔修补等治疗,术后患者家属要求转院。次日转入铜陵市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同年12月8日出院,9日去世。此后不久,患者吴某家属认为枞阳某医院及铜陵市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于是提起诉讼,要求两家医院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患者吴某的家属提出申请,要求对枞阳某医院及铜陵市人民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无过错、过错行为同患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为多少进行法医学鉴定。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接受枞阳法院委托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枞阳某医院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建议考虑50%,铜陵市人民医院无明显过错。
  面对于己方不利的鉴定结论,枞阳某医院要求重新鉴定。枞阳法院同意后委托全国权威性的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该鉴定中心认为:患者吴某的自身疾病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密切的因果关系,枞阳某医院的医疗过错与自身疾病因素对其死亡后果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过错参与程度为45%至55%。
  枞阳某医院在收到上述鉴定意见书后,仍认为鉴定机构认定其存在医疗过错的理由及理论依据不足,坚持要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枞阳法院遂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通知鉴定人在规定的时间出庭接受质询。
  在当天的庭审中,枞阳某医院则通过鉴定人员的答疑释惑,对得出鉴定结论的理由有了较充分的认识及理解。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陈刚 周国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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