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宜秀区人民法院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辖区内一名妇女向公安机关举报其夫涉嫌重婚的行为,并向宜秀区公安分局报送了相关材料。
宜秀区人民法院杨桥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殷某(女方)主张原告要求离婚是因为原告在外与她人生育一子,通过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发现被告提供的证据之一“人口信息平台表”中显示原告张某今年五月份与另一女子生育一子,涉嫌重婚。另查明,被告殷某有结核病、肝囊肿、肾结石病史,在邻县一工厂打工,生活十分艰难。被告限于取证困难加上法律知识的欠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法院提供相关帮助。
杨桥人民法庭在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据法律与宜秀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并移送相关材料,
26日,记者了解到,宜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已经受理,此案正在处理中。
作者:李元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