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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积极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认真做好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庆司通[2012]7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自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建设“四个安庆”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一是组织部分学校参加于2012年12月4日上午全市开展的“12.4”法制宣传日的各项宣传、咨询活动,制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展板,现场发放近500份法制宣传材料。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校园网、校报(刊)、主题班(队)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四是各校要在大门口及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或电子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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