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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酒业涉嫌滥用阿斯巴甜遭质疑

去年7月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为此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酿酒协会和有关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加强酒类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酒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时明确指出白酒企业禁止在酒类产品中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阿巴斯甜等食品添加剂。然而,通知下发一年后,记者在山东泰安市白酒生产企业泰山酒业又找到了阿斯巴甜踪影。

该企业生产的泰山大曲每瓶市场零售价3.50元,出厂价3.30元,由于价格低廉,在当地农村较有市场。在泰安市近郊的一家小型超市记者看到,超市的一个角落内堆积着几捆泰山大曲,其中一捆已打开几瓶白酒散放在地上。产品标签显示该产品执行标准GB/T20822,配料表内容为,水、高粱、小麦(2525,-7.00,-0.28%)、食用酒精、食品用香料、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标签的下方有两行大字,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制,山东泰山鲁峰商贸发展中心出品,标签的背面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0月25日。

11月29日,按照产品上留下的生产地址,记者来到泰山酒业总厂院内的鲁峰商贸公司,只见一座破旧的生产车间内一条全自动的生产线正在进行罐装,这家企业除了生产这种成捆的“光瓶酒”,还生产带有包装箱的白酒,灌装车间北侧的库房内堆放着数百箱成品酒,包装箱的配料表中也明确标有阿斯巴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准备更换包装,这些均为旧包装。

泰山酒业常务副总经理张彬明确表示,液态法白酒允许添加阿斯巴甜。公司另外一位高管刘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看到酒协的文件后,她和酒协一位副秘书长取得联系,当时她提出阿斯巴甜是必须添加的,酒协的这位领导告诉她,“只要标出来就可以。”刘总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GB2760对阿斯巴甜的使用有明确规定,阿斯巴甜适用于各类食品,其中列举了几类食品不允许添加,但是不包括酒类,她认为到目前为止阿斯巴甜仍可以在白酒中添加。泰山大曲是外包品牌,酒协通知下发以后,经常有相关部门过问“阿斯巴甜”,她在年初就已经下令不允许鲁峰商贸添加阿斯巴甜。至于包装上的“阿斯巴甜”,刘总解释是鲁峰商贸使用的旧包装。

采访中记者分别来到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泰安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此事,质检局相关人员表示领导均不在单位,电话也无法接通。泰安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听完记者的介绍后,迅速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向当地质检部门下发了督办函,责令质检部门对“阿斯巴甜”一事进行核查。(文/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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