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来了两位要求离婚的老年夫妇。年至古稀的原告诉求与将近六旬的妻子离婚,究其缘由,竟只想让老伴晚年过得更幸福。
原告老翁姓周,枞阳县钱桥镇人,老伴岳某系四川人,文革期间岳某从四川来到枞阳,后与周某结婚。周某称,自己大妻子10岁,身体已大不如从前。老伴是外地人,在枞阳无亲无故,万一哪天自己不在了,老伴会受罪。所以索性趁现在跟老伴离婚,让她重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原来,岳某自从流浪到枞阳后,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亲人。10年前她终于有了家人的下落,现80多岁的老母亲还健在,母女俩已有40年没有见面,岳某日夜盼着能与母亲重逢。周某知道老伴的心思,可自己年岁已高,实在没能力把岳母接过来照顾,加上自己身体不好,所以想让老伴回去陪伴岳母。岳某明白老伴的意思,也知道他心里的打算,表示同意离婚。
18日下午,法院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双方顺利离婚。
作者:张金林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