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和琐事等纠纷,男子购得一把刀,骑车来到受害人的香火店,趁无人之际对其颈部和胸部连刺二刀,造成对方左手大面积割伤。12月24日记者从警方获悉,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怀宁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名叫韩某某,今年41岁,系怀宁县腊树镇容岭村人。韩某某与受害人韩某因生意上产生纠纷,以及其他琐事产生积怨。12月3日上午,韩某某购买了一把刀具,骑车来到了受害人韩某经营的香火店,趁店内其他顾客走后,持刀向韩某颈部和胸部连刺两刀;受害人韩某在反抗过程中,左手大面积被割伤。
当天中午,怀宁县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天下午在韩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已被依法执行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作者: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