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以来,怀宁县高河工商所对辖区白炽灯市场进行了检查,并下架超标产品。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高河工商所集中力量对辖区涉及灯具销售的商户、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检查,并向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散发宣传教育材料,要求其自觉停止销售超出限定功率的白炽灯。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销售超标白炽灯,责令限期下架。截至目前,该所执法人员共检查经营户46户,散发宣传材料100余份,责令下架超标白炽灯251只。
作者:戴勇 闫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