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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莱深陷传销门 直销员血本无归倒欠公司钱

近日,国际知名对冲基金经理人比尔·阿克曼发布了长达334页的调查报告,直指康宝莱涉及传销业务,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取非销售盈利,并且以误导性的财务信息试图掩盖公司业务本质。此消息一出,康宝莱股价连续三日大跌。2013年1月10日,道琼斯引知情人士说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开始对康宝莱展开调查。

  康宝莱成立于1980年,2005年全面进入中国市场,经销网络遍布世界83个国家。暂不考虑世界其他国家具体的销售经营情况,单就中国而言,康宝莱发展下线会员并收取“资料费”的行为,似乎并没有守住直销企业的“本分”。

  来自陕西的杨先生曾经参加了康宝莱的直销培训活动并组成团队在杭州地区经营康宝莱产品,怀揣着飞黄腾达的理想,却遭遇了冰冷残酷的现实。

  “加入康宝莱做直销就是想发财。当时听上课的老师讲,他们都是从一无所有开始,就是因为加入了康宝莱,奋斗了两三年现在都是有房有车。我当时一听也是热血沸腾,谁知道现在一场空。”杨先生在谈及他在康宝莱做直销的日子,感慨颇多。杨先生回忆道,他和他的团队每天早上不到七点就起床发传单、拉客户、开会、听课,但是卖不掉的产品都要自己“消化”。几个月下来,杨先生投入的8000元不但血本无归,还被公司欠下了好几笔“提成”,为此杨先生表示十分心寒。

  “刚开始去听课之前都要先交100元的资料费,之后我们会被带到各地区开会,所有的路费、餐饮费、住宿费都要自付,如果发展到下线,带下线去听课,下线在没有进货之前所有的费用也是由我们来出。本来公司承诺的最高30%的返利,结果最后连一分利都没有分到。可能是自己投入得太少了吧,要不也不会一分都没赚到。”在康宝莱失败的杨先生将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前期投入过少来安慰自己。

  2013年1月10日,《中国企业报》记者拨打康宝莱上海总部电话,以求证实“传销门”传闻的真实性,但一直未能接通。随后,记者以咨询名义拨通了康宝莱的客户服务热线,话务员告诉记者,“这100元的费用是资料费,听课是会取得相关课程资料。”

  《中国企业报》记者以加盟直销业务为名咨询中国反传销协会,协会负责咨询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是康宝莱,在中国取得直销牌照的32家直销企业均涉嫌传销行为,并提醒记者,“切勿上当受骗”。对此,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也未置可否。

  根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应该是单层次的,即销售人员对消费者面对面销售。而传销则是多层次的,凡是团队计薪、发展层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传销。

  “事实上,在中国进行直销的企业都是打着直销的旗号进行传销的。”李旭从事反传销公益事业多年,对中国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了解颇深。“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直销企业名单来看,包括康宝莱、安利、玫琳凯等外资企业都是在中国取得了直销牌照的合法直销企业,但是我们看到他们的经营方式都是通过发展下线、组织团队。最关键的是,他们投入大量的资金购入产品,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投资,这就是传销的本质。”

  直销企业只要取得了商务部发放的直销牌照就可以以合法的名义在中国市场上打着“直销”的名义进行传销的活动。目前,在中国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只有32家。专家介绍,直销行业的门槛其实是很高的。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并需要向商务部指定银行缴纳足额保证金。此外,提出申请的企业必须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于是,取得了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以此为“护身符”,凡是涉及任何非法的传销行为,一句“我们是有合法直销牌照的”就可以“化险为夷”。“我们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有效地开展。”李旭会长表示,大多数的直销企业在被曝光有传销行为后,大都会以此为借口,推脱责任。

  受损股民拟起诉康宝莱

  虽然在中国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只有32家,看上去市场规模并不大,但事实上,直销市场是非常混乱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国目前对于规范直销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有限,加之中国市场环境还不成熟,导致了直销企业混乱的经营现状。

  康宝莱身陷“传销门”给广大美股股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国际索赔专家、美股维权律师郝俊波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康宝莱涉嫌传销给购买康宝莱股票的广大股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接受美股股民委托,向康宝莱提起诉讼,并希望能够得到合理赔偿。

  “我们看到,在1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言人对康宝莱涉嫌传销一事‘避而不谈’的态度似乎已经证明了康宝莱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没有问题,美国证交会一定会坚决表态,如今证交会含糊的态度应该已经是在介入调查之中了。”郝俊波律师对此次诉讼很有信心,“股民获得不低于千万美元的赔偿,应该不成问题。”

  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必须要加强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华[0.09 0.00%]曾表示“直销牌照不是直销企业的护身符”,加强行政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对于规范直销行业而言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做空机制实质上对保护股民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良性发展意义重大。仅凭监管机构监督是不够的,中国的证券市场也需要有积极发现问题的‘浑水机构’的诞生。做空机制的引入应该成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新思路。”郝俊波联系中美证券市场政策的不同提出新思路。(据中国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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