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液内可见异物,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由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日前,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
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6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中称,2012年,该局组织完成全省药品评价抽验691批,检验合格的为689批,不合格药品共2批,合格率为99.7%。不合格药品中,浙江省生产的医院制剂1批,装量不符合规定;外省生产的辅料1批,酸度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各占0.15%。该局组织完成全省药品监督抽验6902批,检出不合格产品1419批,不合格率20.6%。除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外,检出不合格的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为128批,占监督抽验药品的1.85%。
在128个批号的不合格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中,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被认定不合格,该药属国家基本药物。在浙江省青田县船寮中心卫生院该药被抽检,规格为1ml,批号为1061611,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相关内容,经浙江省丽水市药品检验所检测发现,可见异物,该药品被认定不合格。
据了解,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华信集团投资兴建的医药企业,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占地面积七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该公司一直宣称“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的宗旨和原则,现有员工1000余人,产品包括针剂、滴眼剂、滴耳剂、胶囊剂、颗粒剂五个剂型近50个品种,主导产品为小容量注射剂品种。
目前,该公司小容量注射剂有2个车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是该公司的主导规模产品,曾被评为河南省用户满意产品。
而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母公司是中原华信商贸集团,该集团公司是以中原华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郑州华信学院、新郑市人民医院、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新郑市众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宝恒皇宫酒店有限公司、新郑市正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郑市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的产业集团,创办于199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