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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证书50元一本 制假证“夫妻档”栽了

被告人谢某伙同丈夫顾某(另案处理)先后多次制售假船舶及船员证书、船舶签证章等证件印章非法获利。1月1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谢某违法所得9750元,依法予以追缴。
  2010年8月,高某(另案处理)的朋友薛某所有的船舶发生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因原有船舶证书过期,薛某担心无法办理理赔业务,高某遂帮其购买假证书,联系到顾某,双方在电话中约定了购买假证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付款方式。后高某向户名为谢某(顾某妻子)的银行账户汇款50元,谢某利用自家电脑软件、假的船舶证书空白打印纸、假的海事部门印章等伪造了一本船舶国籍证书,并将伪造的证书以快递方式寄给高某。
  经查明,顾某、谢某夫妻二人先后多次伪造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船舶签证簿、海事部门的船舶签证章等证件印章;至2012年5月,伪造船舶及船员证书等共计31本,转售假海事部门船舶签证章10枚,非法获利共计9750元。案发后,被告人谢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某在案发后至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案发后主动将违法所得款9750元退出,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胡芳 毅杰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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