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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电动车乱像亟待整治

2013-2-19 16:46:2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电动车作为一种方便群众代步的良好的交通工具,遍布城市大街小巷,汇成了浩浩荡荡的车流。近年来,汽油价格不断攀升,加大了机动车的使用成本。电动车作为一种经济实用、方便快捷、操作简易的新型交通工具,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电动车的不断增加,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随意变道……新型交通工具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刻不容缓。

【记者调查】
电动车违章驾驶很普通
  “电动车闯红灯,实在很危险,交警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电动车抢道、超速和在机动车道上任意行驶,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诸如此类投诉,本报热线经常接到。
  2月7日上午8时10分,记者在华中路与宜城路交叉的十字路口边看到,一些骑着电动车的人似乎没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概念。在短短的5分钟时间内,这两类车道上电动车的数量基本相同,其中一位中年男性不仅将电动车骑上了机动车道,还横穿马路。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人们都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当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在安庆大酒店附近的十字路口处,发现许多电动车驾驶人不等交通信号灯的绿灯亮起就“冲关”。一辆载着孩子的电动车闯了红灯,随后便有三、四辆电动车也紧随其后。就在这个路口,记者观察了20分钟,发现竟有28辆电动车闯了红灯。
  在安庆开发区中兴大道,记者看到一位青年男子一只手驾驶着电动车,另一只手则紧紧握着肩上扛着长长的铝合金材料,穿梭在人群和车流中。“这样骑车,实在太危险了,交警部门应该管一管。”市民何先生说。
【政协委员】
加强电动车管理
保证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
  政协委员查正江、胡金华、姚笃春等政协委员在安庆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分别提出《加强电动车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建议加强对电动车行驶道路的管理》、《加强电动车管理,保证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提案。
  政协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到: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汽车及摩托车、电动车都在迅速增加,给本就不通畅的老城区交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交通事故也不断上升。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行驶中经常会出现逆向行驶、突然拐弯调头、占用机动车道、乱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现象,这些违章驾驶,给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查正江、胡金华和姚笃春等委员建议:一、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电动车事故率和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公众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城市道路通畅;二、加强对现有电动车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外地经验,强制上牌并同时印发宣传交通安全资料,让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电动车管理规定,加强对电动车限速管理,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四、交警要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路加强疏导,维护城区道路通畅,对违章车辆予以纠正,严重违章者处以罚款。
【有关部门】
加大对电动车违规的管理力度
  对于市民们的呼吁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孔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来,由于电动车无序增长,使得我市老城区交通问题更加凸现。加之一些电动车驾驶人无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针对电动车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章随意性大、电动车群体覆盖面广等情况,交警部门多措并举,采取多样方式开展非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孔科长说,一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并在检查点设置宣传展板、走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工作。我市交警部门于2007年11月开始对非机动车实施登记和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工作,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市区已登记上牌电动车为85215辆;三是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这些年来,交警部门一直将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作为交通秩序整治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将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等违章行为列为重点进行了整治。但由于一些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且电动车在我市大量增多,驾驶人多为普通市民,管理方面尤其是处罚上难度较大。所以在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多是采取教育劝导和口头警告的方式,威慑力度不够,加上我市路面警力相对不足,在管理上存在疏漏之处和薄弱环节。
  孔科长说,针对电动车群体交通违章行为突出的现象,交警部门将继续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其次,在市区部分道路增设交通护栏,对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进行隔离,防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混行;第三,加大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等重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四,在处理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时,依法界定非机动车的责任。

作者:江用祥 汪秀兵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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