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安庆市工商局获悉,春节期间我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1863公斤。
春节期间,我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场所,以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同时,工商部门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妥善应对处置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营造良好的节日食品消费氛围。
据统计,春节期间我市共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17户,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52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1863公斤,其中查处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酒类326.1公斤、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936.85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
作者:戴勇 闫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