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刘某听信流言,竟认为丈夫李某与儿媳有染,丈夫感到既冤又气,于是诉请离婚,后经法官倾情调解,老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原告李某和被告刘某于1970年结婚,生育一子一女。2009年7月,李某搬到儿子家里,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2011年,儿子外出到广东东莞打工,李某没有回到自己家与老伴居住,而是继续住在儿子家中。有好事者传出流言蜚语,称李某与儿媳有染。谣言传到老伴刘某耳中,刘某坐不住了,找到丈夫大吵大闹。李某对妻子不问青红皂白就找他吵闹深感冤枉且非常气愤,一气之下,向迎江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与妻子刘某离婚。
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已婚几十年,虽然双方当事人或为家务琐事或因误会发生争吵,但不能视为感情破裂。如果双方能够互相关心、互相理解,夫妻感情是能够和好的。法官耐心调解,并给他们讲解了“瓜田李下”的成语故事和寓义,然后提出一个调解方案,李某从儿子家中搬出,回到自己家和老伴一起生活。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了这个方案。2月22日,原告李某向法院撤回起诉,争执多年的老夫妻终于破镜重圆。
作者:赢圩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