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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布 我市二手房交易签约量激增

   最近,楼市调控政策频出,房地产市场微澜不断,2月20日,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出台,正当大家琢磨“房产税扩大试点”时,3月1日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个税调整成为调控利器,搅动着房地产市场这一池“春水”。新政发布已有几日,二手房、新建房市场早已接收讯号,购房者售房者各打算盘。房产、税务部门也在静待实施细则。
市场:二手房交易量增加
         新政尚未落实,市场早已接收讯号,除了交易中心签约量咨询量大增外,二手房中介这几日也电话不断。据某中介公司负责人介绍,新政出来之后的这几天,每天至少有10户来公司挂牌售房,同时也有不少手头上有房的客户因新政影响也前来咨询最佳出手时机。他说:“虽然咨询的人多了,交易量有一定的增加,不少卖房者之前不愿意卖,现在只要能卖就卖了,但目前交易量尚没有大幅上涨,能成交的基本为之前有意向的,只不过集中在了新政落实之前的‘空窗期’。”
         随后,记者走访了多家楼盘,在售的不少楼盘中楼层、位置及户型较好的住宅都已销售一空。3月4日,记者来到东部新城某楼盘营销中心,该楼盘以高层精装房为主,每平方米价格在5800—6200元之间,户型为80—170㎡不等,据其展板标示不少住宅已销售完毕。记者又来到206国道处的某售楼中心,该处洋房价格每平方米4900—5100元不等,面积都为145㎡以上,但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前两天看的那两套已经被人订了,现在剩下的只有第一排和最后一排了。”
         湖心北路上某楼盘营销中心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今年‘五一’开盘,一共两栋楼500套,价格尚不知晓。”多方打听下,该工作人员说:“价格还需要看市场,目前‘国五条’刚出来,新政又来了,也不知道新建房会有什么政策,价格实在不好说。”
         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3月1日,全市住宅类认购34套,成交29套;3月2日,住宅类认购43套,成交38套;3月3日,住宅类认购15套,成交2套;3月4日,住宅类认购37套,成交74套。针对这个数字,安庆房地产网运营总监刘乐智认为:“新政对新建房市场的影响肯定是有的,但目前并不明显,楼市基本维持原来的状态,市场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看到影响。”
购房、售房者:各打算盘
         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准备买二手房的基本为两类人群,他说:“第一类是手头经济不宽裕的刚需族;另一类则是有特定需求的人群,他们购买的也是特定区域的房子,例如学区房、工作房等。”此次二手房个税的提征使得一部分刚需族不得不从长远来考虑住房需求,张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告诉记者,本来准备在市区看看二手房,买一个小户型的,等以后条件好一些之后再换大房子,但是照即将实施的政策,买一次二手房,再卖一次非常不划算,所以还是咬咬牙考虑新房子吧。
         程先生住在市开发区梦苑小区,他的房子已挂到二手房中介处,并找到了卖家,2月份已经签定合同,准备于4月份双方去房产局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新政发布之后,程先生就郁闷了,他告诉记者:“我打电话给买家,希望能在政策执行之前赶紧过户,不然得多交近4万元钱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买家不愿意,非要我让价。我这房子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
  交易中心:新政发布后首个工作日签约量翻倍
         3月4日是房地产及税务部门新政通知发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该日上午8点半,记者来到了市房产局二楼交易大厅,二手房交易的签约、登记、产权产籍办理等程序都在该大厅进行。记者到时,该大厅已聚集了不少人,既有签约交易的,更有咨询的,咨询类中多数人提到了新政,既有新政内容的咨询,也有实施时间的咨询,更多的是关注新政实施之后对自己造成的影响。
         据市房产局产权产籍监理处综合业务科3月5日的不完全统计,4日一天市区(不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手房签约至少有40套,而平时平均每天的签约量大约为15套左右。江春国科长告诉记者:“现在国务院的政策已经出台了,而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不少人都抢着在政策落实前将房产证拿到手。个税提征促使有二手房转让意向的人群集中进行交易,也就导致了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的激增。”
         新政策按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究竟是在登记之时缴纳还是在办理房产证之时缴纳并未说明,而目前通知已出,细则未见,实施时间尚不明确,正在办理登记手续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签合同到登记到办证有时间差,也不知道是在哪个环节交税,所以,还是抓紧将证拿到手才最省心。”
         记者通过税务部门了解到,我市目前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根据房产证和契税交纳时间来确定,如果先办房产证后交契税,则需在办证的同时交纳个税;如果先交契税再办证,则需在交契税的时候交纳个税。
  税务:目前约1成按20%差额征税
         3月4日,记者就个税调整走访了税务部门了解到,二手房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除了契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既有按1%核定征税的,也有按20%差额征税的。
         据市国税局劳务与财产行为税科工作人员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对产生的收益征收的税款,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财产转让过程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的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再乘以20%的税率。但同时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定按1%执行。据市国税局征管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既有按1%核定征税缴纳个税的,也有按20%差额征税的,两者比例约为9:1,税务部门根据申报人的申请及意愿按照税额征收,他说:“比如,你房子买来是34万元,卖出时我们核定价格为35万元,按照1%核定征税则为3500元,按照20%差额征税则为2000元,那么纳税人可申请20%的征收税率,但必须向税务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核定凭证。”
         对于新政出台的“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记者了解到,转让所得是按照税务部门房地产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评估价为准,但“就高不就低”,意味着如果报价高于评估价则按报价计算,如果报价低于评估价则按评估价为准。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我市税务的征收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进行,期间应该会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目前尚不明确。”

 

  图为3月4日,市房地产管理局二楼交易大厅,前来咨询新政的市民有不少。石小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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