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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被指存设计缺陷 鸿泰要求召回问题车

本报记者 李继远 黄石、聊城报道

  “出厂时不存在质量问题,经我公司技术部门和售后部门现场核实,公司产品不存在报道中所指的各项问题。”在本报刊发《中通客车被指产品“不合格”,受困质量问题鸿泰巴士停贷成被告》报道之后,中通客车(000957.SZ)发布澄清公告,并表示“该事件为我公司产品保修期外的经济纠纷”。

  3月4日,记者赶赴湖北省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下称“鸿泰公交”)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了解后发现,中通客车交付给鸿泰公交的第二批30辆公交车不仅问题频发,而且由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已经影响到了公交运营。

  实际上,在2011年底,鸿泰公交再次购买中通客车32台车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在协议中中通客车已经承认此前30台车存在质量问题。协议第4条明确表示,“前期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甲方与乙方领导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处理,至双方满意为止。”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中通客车交付的30台车不仅质量问题严重,而且作为上市公司多次承诺却屡屡失约。

  迫于无奈,鸿泰公交于2012年3月份停付了第二批车辆的贷款,并被中通客车告上了法庭。几近愤怒的鸿泰公交将就质量问题起诉中通客车,并表示将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要求中通客车召回同批次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

  被指存在“设计缺陷”

  4日上午,记者来到鸿泰公交10路车海观山停车场,现场停放有3辆正在等待清洗的10路公交车。据了解,10路公交车使用的车辆正是2009年购买存在质量问题的30台车。

  记者现场查看发现,三台车无一例外出现了车身蒙皮腐烂破裂的情况,而破裂的位置均位于4个轮胎周边位置,开裂位置已经是锈迹斑斑。

  “2011年5月份就开始烂,从里面往外烂,有的车辆已经烂穿了。”鸿泰公交副总经理刘广告诉记者,蒙皮腐烂破裂的问题是在车辆购置半年之内发生的,“第一批车也是中通的,开了7年了蒙皮也没有腐烂破裂的情况。”

  “车子水得很!”在鸿泰公交工作了10年的司机师傅张吉良表示,他曾负责将车辆由山东开回湖北,在路上就感觉车辆的刹车“不是蛮好”。

  “这个车超过60码就刹不住车。”张吉良告诉记者,在乘客较多的时候,必须将车速控制在20-30码之间,如果开到40码拐弯的时候,车辆就有要翻车的感觉。

  另一位已经开了两年10路车的石师傅也向记者证实车辆存在刹不住车的问题,他还表示,车辆的离合器经常出现挂不进挡导致车辆瘫在路上的问题,“顶班的时候,开10路车和其他车辆都有这个问题,没有一台不是这样。”

  由于离合器以及刹车问题始终未能得以修复,10路车也成为了鸿泰公交汽修厂的常客。4日上午,记者来到鸿泰公交汽修厂。在现场,记者看到,整个汽修厂满满当当地停放着6台等待修理的10路公交车。

  正在修理自己车辆的司机师傅胡忠表示,由于刹不住车,自己驾驶的车辆已经撞了四五回,“两三天就要修一回。”

  “你看这都是断掉的。”鸿泰公交汽修厂何厂长指着堆放在一侧的一堆门柱告诉记者,按照常理门柱即使开到车辆报废也少有断掉的情况发生,而这在10路车却是一个通病。

  何厂长表示,由于第二批中通客车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使得线路的维修保养费用较其他线路高出几倍,“其他线路一个月的维修费用在一万元左右,10路车的维修费用要三四万元。”

  刘广告诉记者,2011年下半年,鸿泰曾向中通客车致函反映问题,中通客车来了3名技术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其中一位技术人员曾告诉刘广,车辆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轮胎处的除尘设计不到位;其次,车辆设计有问题导致骨架作用力分布不均,最后,车辆的焊接、除锈工艺存在瑕疵。

  7日,记者拨通了中通客车董秘王兴富的电话,对于鸿泰公司认为车辆存在设计缺陷的问题,他表示“中通作为大型客车生产厂家,技术已经很成熟,不是设计的问题”。

  屡屡失约

  “在得知我们要购买第三批车子的消息后,就到处通过关系来找我们,希望我们买他们的车子。”鸿泰公交总经理叶小勇告诉记者,在双方协商之后,同意在购车合同之外,另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针对第二批车子出现的质量问题达成约定。

  记者在这份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看到,第四条显示“乙方(鸿泰公交)2009年订购中通30台LCK6830G型客车,前期出现的质量问题跟现提车辆无任何关联。但前期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甲方和乙方领导双方进行沟通处理,至双方满意为止”。

  在这份协议下面,甲方盖有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委托代理人为姚伟。叶小勇告诉记者,在签订完合同之后,中通方面一位袁姓经理曾提出每辆车赔偿3000-4000元以了结此事,不过被鸿泰方面拒绝。

  “一直回避,不理我们。”叶小勇表示,签完第三批合同后,中通客车也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处理车辆出现的种种质量问题。

  “我们就是单纯希望把车子修好,一分钱的赔偿都不要,但是中通方面却是一骗再骗。”补充协议的第三条约定,“甲方在交车同时赠送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配件及材料给乙方。”

  “给了一两万的配件就再也没有给过。”叶小勇告诉记者,鸿泰公交维修厂何厂长此后曾要求姚伟写下保证字据。何厂长出示的字据显示,姚伟曾承诺此前合同约定中的十万元的配件将于2012年4月12日之前送到黄石,并表示“推迟一天按人民币500元计算”。

  落款保证人为姚伟,并按有指纹,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

  资料显示,姚伟为中通客车负责黄石市场的市场部经理,根据中通客车网页所留电话,记者拨打显示为空号。

  叶小勇表示,当时购买第二批车辆时,中通方面曾承诺给予50万元的配件以及材料,不过,中通方面也未履约,“之前50万元的配件是口头承诺,不给就不给了,为什么白纸黑字的合同约定也不给?”

  关于配件问题,中通客车服务部曾向鸿泰公交发文回复称:“对于前期购车时承诺的配件问题,购车时贵公司没有要求我公司兑现。”

  除了配件问题,鸿泰公交与中通客车之间的第三笔交易,再次因为中通方面的失信,使得双方关系雪上加霜。

  “之前也是承诺按照光盘价给开具发票。”叶小勇告诉记者,光盘价为业内的习惯叫法,是指消费者缴纳新车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不过,鸿泰公交收到的却并非光盘价的发票,“价格要高出很多,一辆车购置税我们就要多缴接近一万块,32辆车损失26万多块。”

  中通客车的回复函则称,“公司未接到相关业务员申请或书面承诺给贵公司开具光盘价发票。退一步讲,就是接到申请,我公司也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这个不能低开,低开属于偷税漏税。”王兴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双方在汽车配件方面存在的分歧,并不知情。

  召回问题车辆

  据了解,受中通客车方面质量问题客车的影响,鸿泰公交曾于2011年底被黄石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要求停驶。“老停着也不是办法,老百姓不方便,我们也亏钱。”叶小勇表示,在停驶半年之后,10路车不得不带病行驶。

  严重的质量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中通客车的回避态度也最终引发了鸿泰公交方面的不满。2012年3月份,鸿泰公交便停止支付车辆贷款。而在2012年5月份,中通客车便将贷款违约的鸿泰公交告上了法庭,法庭也因此查封了鸿泰公交的多个账户。

  “完全是个骗局,口头的承诺不给,文字的承诺也不给。”叶小勇告诉记者,公司购买的第三批车还有五六百万元的贷款需要支付,如果中通方面还没有诚意为公司维修第二批问题车辆,鸿泰还将会停止支付余下货款。

  同时,他还表示,公司也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中通客车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鸿泰公交法律顾问余律师告诉记者,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上已经属于约定管辖,打官司我们就必须去山东。”余律师表示,该条款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叶小勇告诉记者,除了将起诉中通客车之外,公司还将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要求中通客车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客车。按照2013年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论证、技术检测、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召回是个行政程序,如果确实有质量问题,就会要求企业进行召回同批次的车辆。”余律师表示。

  如果召回,中通客车该批次车辆会有多少?“至于该车型量产了多少辆,我拿不出数据,但是上千辆应该差不多。”王兴富表示,“中通客车是个负责的公司,我们也欢迎他们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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