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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借车充“高富帅”骗得美人归

原告江女士和被告刘某交往两个月后,就因未婚先孕而登记结婚。婚后原告才发现自己的丈夫并不像交往时所说的家境富裕,而且恶习难改,江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便到法院起诉离婚。3月11日,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
  据原告江女士诉称:自己和刘某于2010年4月认识,当时刘某告知江女士自己家庭条件优越,有两套住房,高级轿车一辆。江女士信以为真,并开始和李某交往,两个月后江女士检查出怀孕。怕未婚先孕影响不好,双方便商议决定登记结婚。
  婚后,原告发现刘某性格暴躁,而且刘某根本就没有自有住房,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也是租来的。所谓的车辆也是浮云,恋爱期间不时接她上下班的车辆也是从朋友处借用的。不仅如此,怀孕期间,刘某还经常外出与同事朋友喝酒,深夜才回家。原告生下一女后,刘某也不照顾孩子,并经常与江女士发生冲突。原告于2012年3月开始与李某分居,自己独自照看孩子。
  原告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且受刘某蒙骗才结婚,婚后感情淡薄,而刘某又重男轻女、性格暴躁,婚姻存续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四万元,并由自己抚养女儿,刘某按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称每月500元的抚养费是天文数字,自己没有能力负担,也不想抚养孩子。安庆市迎江区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教育,李某每月给付生活费260元。
作者: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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